2025年,聊城市市場監管局按照深化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的工作要求,以及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工作安排,在全市部署開展老年人藥品、保健品虛假宣傳專項整治工作。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統籌謀劃、靶向發力,及時收集問題線索并研判處置,有效打擊藥品、保健品市場“坑老”“騙老”行為,防范經營主體通過虛假宣傳加劇“內卷式”競爭。現選取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冠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張某某虛假宣傳案
案情介紹:當事人張某某通過在酒店開展會銷活動、微信朋友圈等宣傳其所售的“安美”(“足汲®藏方浴足液”“足汲®負離子養護足貼”)產品能夠調和周身氣血、調理多種疾病。經查,當事人所銷售的上述產品均為普通商品,不具備其宣傳的功效。當事人無法提供其宣傳內容的證明材料,存在虛假宣傳行為。
法律依據及處罰: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該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冠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依法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情評析:當事人以電視播放PPT課件、“老客戶”現身說法等方式,宣講“足汲®藏方浴足液”和“足汲®負離子養護足貼”具有保健和治療疾病的功能,誤導、欺騙老年人。本案的辦理始終堅持執法為民,及時發現和查處涉老虛假宣傳違法行為,加大處罰力度,既讓不法商家明白“黑心錢”不能賺、更不敢賺,又守護了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和錢袋子,讓老年人樹立科學的醫療理念,提高老年人的自我辨別能力。
二、陽谷縣市場監管局查處陽谷縣某生活超市虛假宣傳案
案情介紹:陽谷縣某生活超市(下稱當事人),通過集中授課、視頻講解等方式向老年消費者宣傳其所售的歐米伽3寡糖配方羊奶粉具有調節血糖血脂、調節免疫、抗腫瘤、改善肝臟和心肺功能等功效。當事人所銷售的上述產品為普通預包裝食品,且不能證明其宣傳內容的真實性,存在虛假宣傳的行為。
法律依據及處罰: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該法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陽谷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依法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情評析:當事人通過現場授課、視頻講解等方式,宣傳普通食品具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誘騙老年人購買其產品,嚴重侵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本案的成功查辦,有力震懾了不法商家,并提醒老年人科學理性消費。
三、東阿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東阿縣某阿膠公司對經營的商品功能作虛假的商業宣傳案
案情介紹:東阿縣某阿膠公司(下稱當事人)通過企業宣傳片及產品講解(視頻中講解員通過口述)內容方式,對“臣健利安牌硒口服液”“臣健利安牌破壁靈芝孢子粉”“本草鹿膠丸”“潤身清丸”四款產品宣傳“預防心血管疾病、糖尿病”“抗腫瘤、降血糖、血壓、血脂”“溫補腎陽、養益精血”“滋養肝腎、抑制細菌”等功效。當事人所生產的上述四款產品均為食品,不具備有上述宣傳功效,存在欺騙、誤導消費者,屬于虛假宣傳行為。
法律依據及處罰: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東阿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依法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情評析:當事人利用老年人對健康的需求,通過宣傳片及講解產品方式,宣傳食品(保健食品、普通食品)具有疾病治療功能,該行為嚴重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本案有效的打擊了此類違法行為,警示廣大企業應當嚴格守住法律的紅線,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四、冠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冠縣某某生活便利超市虛假宣傳案
案情介紹:當事人冠縣某某生活便利超市(下稱當事人)以一元錢10個雞蛋的方式,吸引100多名老年人到其經營場所。通過生產商網絡直播、現場講解等方式,宣傳其銷售的蜂億健牌維生素D軟膠囊、盛力源牌魚油軟膠囊、枸杞蜂蜜等產品有很強的抗菌、抗氧化、增強免疫、降血糖、降血脂、抗腫瘤等多種功能,對人體有著廣泛的醫療、保健作用。經查,當事人所銷售的上述產品均為普通商品,實際并不具有其宣傳的功效。當事人不能提供相關證據,證明宣傳內容的真實性,存在虛假宣傳的行為。
法律依據及處罰: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該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冠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依法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情評析:當事人打著“包治百病”的旗號向老年人兜售“蜂億健”品牌的普通商品,利用老年人的情感需求,通過假意關懷趁虛而入,借機推銷產品。本案在查處過程中同步開展普法宣傳,通過面對面講解,向現場老年人清晰說明涉案產品的法律定性及法規要求,有效爭取理解與支持,并據此獲取關鍵違法證據,成功打擊了針對老年人的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行為。
五、茌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某美容美體養生館虛假宣傳案
案情介紹:山東省聊城市茌平區某美容美體養生館(下稱當事人),通過發放體驗卡、張貼宣傳頁、現場體驗講解等方式向老年消費者宣傳其所售的“碧波庭”內在按摩儀具有治療乳腺囊腫纖維瘤、乳腺增生、預防乳腺增生等功效。當事人所銷售的上述產品均為普通電子設備,且并不能證明其宣傳內容的真實性,存在虛假宣傳的行為。
法律依據及處罰: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該法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茌平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依法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情評析:當事人利用老年人的健康需求,通過發放體驗卡誘導老年人填報信息、現場體驗,并通過宣傳宣傳頁內容、現場體驗講解等方式,宣傳普通電子設備具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誘騙老年人購買其產品,嚴重侵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本案的成功查辦,有力震懾了不法商家,并提醒老年人科學理性消費。
六、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山東省聊城市某副食超市網上銷售普通商品時使用醫療用語虛假宣傳案
案情介紹:聊城市莘縣某副食超市(下稱當事人)在“拼多多”平臺進行網絡直播帶貨時,以虛構劇情演繹的方式,宣傳烏雞等普通商品“經常失眠多夢的常喝烏雞湯可以改善睡眠,老人小孩都可以吃,女性朋友拿回去煲個湯,美容養顏,延緩衰老等”具有保健的功效并使用醫療用語。當事人通過“拼多多”平臺直播方式銷售“烏雞商品”暗示普通商品具有保健功效及虛假夸大功能。
法律依據及處罰:當事人在“拼多多”平臺銷售普通商品時宣稱具有保健功效并使用醫療用語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及《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第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及《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警告、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情評析:隨著網絡直播的興起,直播帶貨中虛假宣傳的現象屢見不鮮,虛假宣傳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導致消費者對直播帶貨行業的信任度下降,還會使商家受到行政處罰,商譽和財產受到損害。消費者應提高警惕,理性消費,避免被夸大宣傳所誤導,在遇到虛假宣傳時,應及時投訴和維權。
為規范老年人藥品、保健品市場秩序,切實維護老年消費者合法權益,嚴厲打擊藥品、保健品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推動老年人消費市場健康發展,聊城市市場監管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你拍我查”活動,向社會公開征集老年人藥品、保健品虛假宣傳等相關問題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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